刚看了黄明志最新的像KL查某道歉的短片。看毕,只觉得很失望。
是很好的一个短片,而且娱乐性十足,坦白说,做到很好。而后半部的那个短片,超有意思的。其实,我很喜欢。可是我觉得他的道歉短片欠缺诚意。
第一次看到《KL的查某好好野》的时候,虽然觉得他有点在批评,讽刺之类的,但是还是挺他。因为是从创作的角度去看,不是从特意侮辱KL女性的角度出发。甚至还说,不要酱想不是好嘛?
可是这个道歉短片让我觉得欠缺了点诚意。有点怀疑他是要道歉,还是顺道推出另外一个作品?看到每个在非死不可里写他很假,原本没打算去看,因为觉得:黄明志道歉好像家常便饭了,没舍特别。但是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在说他很假,因而激起了我的好奇心。
然后在黄明志的部落格看到其他粉丝的留言,也是把KL的女子说到一文不值之类的。原本还想留言给他说会挺他之类的,看到那些粉丝的回复,看到我都离开了。只想说,不是每个KL的女子都是酱的哈哈。
这几天,看完了一位女作家的两篇文章,她叫西西,原名张彦。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一篇名为《像我这样的一个女子》的文章。
觉得她的文章有股奇怪的力量所在。在开始读的第一个字开始,她就把我带入了文章中主角或者故事‘气氛’。故事中是个替死者化妆的化妆师。皮肤白皙,脸色苍白,不施脂粉,沉默。可是打从第一句开始:像我这样的女子,其实是不适宜和任何人恋爱的。 。。。。。。而我开始的语调,是平平的,没有任何的起伏。从头到尾,完全是很平静,很缓和,冷冷淡淡的读下去。
故事是有点令人同情的。如果你问我,有个朋友是替死者化妆的,我会有什么反应?我自己也给不到答案。讨厌他人为什么要有色眼镜的看人家的职业,同时鄙视自己当自问我会有什么反应的时候却给不到答案。
不错看。值得一推。
在公司。。。被人家摆上台。。。不要拿我来做这种事咧。慢慢学会了凡事不要只看表面。不管是真的有好的一面,我心领了~
恋上了阿牛的《纯文艺恋爱》。我有他的mp3,谁要?听说大家都找不到他的mp3版是吗?来跟我拿吧~^^
喜欢,临睡前,关上灯,弄个最舒服的姿势,播起这首歌,闭上眼,用心,用耳,用感官,去感觉,去体会那旋律,那歌词,那歌声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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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May 20, 2010
Saturday, May 8, 2010
失城
那天,哥哥终于在我不停的,自回国后就一直叨叨念念,最终无法再忍受之下,才肯,才愿意,才甘愿的买了个大箱子,来整理他那三年中文系的所有笔记,书本。
在整理的当儿,丢给了我几页折皱了的,复印出来的黑黑白白的短篇小说。他说:你说你喜欢文学,这个可以看一下。
我也只是随手放在电脑旁。没有想要拿起来读的想法。因为根据我的印象,中文系~读的研究的不外乎是中国的文学,马华文学之类的那种东方文学。而我,自巴金的《家》,《春》,《秋》后,就不碰着几个国家的著作了。觉得中国的著作好沉重。例如红楼梦之类的,看到如此沉重的一本书连劲儿都提不起了。
但是,这篇,改变了我的想法。哥哥说,不能说东方文学,要说‘华人文学’。因为他们那时候研究的是‘华人写的文学,文章’。
我是在上班的路上,在摇摇晃晃的火车上读的。第一天,虽然还没读完。但是,却让我震惊得一直到了办公室,还无法回神。
故事中的暴力,血腥,让我吃惊。因为透过文章的名字,我根本没想到,不觉得,《失城》二字会和暴力及血腥扯上关系。我还以为,只是有点烂漫且郁闷灰色的那种自怜自艾的故事,或者某种爱情故事吧。
也或许是我的想象力丰富。所以我幻想出来的故事中场景的血腥画面让我不禁睁大双眼。
后来第三天,读毕。心情因此愈加沉重不愉快。因为,措辞用字,整个故事,撞击着我的心。我们每天总抱着希望生活着,可是希望原来无所谓有,无所谓无的(黄碧云,失城)。人生的追求,到底是为了什么?
努力的工作,努力的生活,努力的富足自己,家人,老婆,孩子;梦想,理想,目标,都很沉重。“因为我们以为凭智慧建造了巴比塔,通往天堂。然最终还是毁灭。” 很喜欢这段话。
是的,这个故事有点沉重,耶~我们都很正常,我们没有精神不正常。但是我同意:当生命逐渐变暗,躯体,甚至灵魂都绝望之后,就产生了:杀戮。
世界在进步。当高楼的逐渐增加,当镇上的霓虹灯更加绚烂,酒精毒品的泛滥,物质肉欲的横杂交错,我觉得,其实增添的,不过是孤独和寂寞,以及那个空虚。
陈路远,一个在中英谈判触礁,港元急剧下泻,市民到超级市场抢购粮食的混乱惶恐的殖民地生活中的建筑师,为了生活,为了温柔、爱、关怀,辗转移民在异国的土地上,承载着挤迫和浑浊的空气,最终疲累不堪。杀了他的妻子赵眉和四个孩子。
“生命里有很多的事情,沉重婉转至不可说”
他,选择了最惨烈的方式来遗忘这个世界。
大家可以到这里读到:http://read.anhuinews.com/system/2006/02/23/001438904.shtml
我还喜欢这句话:我不能再背这爱情十字架。
在整理的当儿,丢给了我几页折皱了的,复印出来的黑黑白白的短篇小说。他说:你说你喜欢文学,这个可以看一下。
我也只是随手放在电脑旁。没有想要拿起来读的想法。因为根据我的印象,中文系~读的研究的不外乎是中国的文学,马华文学之类的那种东方文学。而我,自巴金的《家》,《春》,《秋》后,就不碰着几个国家的著作了。觉得中国的著作好沉重。例如红楼梦之类的,看到如此沉重的一本书连劲儿都提不起了。
但是,这篇,改变了我的想法。哥哥说,不能说东方文学,要说‘华人文学’。因为他们那时候研究的是‘华人写的文学,文章’。
我是在上班的路上,在摇摇晃晃的火车上读的。第一天,虽然还没读完。但是,却让我震惊得一直到了办公室,还无法回神。
故事中的暴力,血腥,让我吃惊。因为透过文章的名字,我根本没想到,不觉得,《失城》二字会和暴力及血腥扯上关系。我还以为,只是有点烂漫且郁闷灰色的那种自怜自艾的故事,或者某种爱情故事吧。
也或许是我的想象力丰富。所以我幻想出来的故事中场景的血腥画面让我不禁睁大双眼。
后来第三天,读毕。心情因此愈加沉重不愉快。因为,措辞用字,整个故事,撞击着我的心。我们每天总抱着希望生活着,可是希望原来无所谓有,无所谓无的(黄碧云,失城)。人生的追求,到底是为了什么?
努力的工作,努力的生活,努力的富足自己,家人,老婆,孩子;梦想,理想,目标,都很沉重。“因为我们以为凭智慧建造了巴比塔,通往天堂。然最终还是毁灭。” 很喜欢这段话。
是的,这个故事有点沉重,耶~我们都很正常,我们没有精神不正常。但是我同意:当生命逐渐变暗,躯体,甚至灵魂都绝望之后,就产生了:杀戮。
世界在进步。当高楼的逐渐增加,当镇上的霓虹灯更加绚烂,酒精毒品的泛滥,物质肉欲的横杂交错,我觉得,其实增添的,不过是孤独和寂寞,以及那个空虚。
陈路远,一个在中英谈判触礁,港元急剧下泻,市民到超级市场抢购粮食的混乱惶恐的殖民地生活中的建筑师,为了生活,为了温柔、爱、关怀,辗转移民在异国的土地上,承载着挤迫和浑浊的空气,最终疲累不堪。杀了他的妻子赵眉和四个孩子。
“生命里有很多的事情,沉重婉转至不可说”
他,选择了最惨烈的方式来遗忘这个世界。
大家可以到这里读到:http://read.anhuinews.com/system/2006/02/23/001438904.shtml
我还喜欢这句话:我不能再背这爱情十字架。
Friday, April 2, 2010
~
今天去看了戏,对于那部戏的感觉,好吧,我写得很是敷衍。刚看完漫画,好眼睡=.=
在等待戏上映时间的时候,去了kinokuniya.看见一整个柜子都是放几米的小品的时候,真的有点心情突然激动了一下。他又出了一些作品。想说过去的我都还来不及参与,还来不及拥有,还来不及看,来不及摸,他竟然率先推出了2010的第一部作品。
喜欢他的小品,奈何却是好昂贵的一个拥有品。
只能摸,只能看。/_\ 不止呢,又看中了几部外国文学的小说~~erm..怎办好。书名记下了,下次再买。一方面没钱,一方面(我的福尔摩斯第一本,剩下的四分之三都还没看完耶),所以要怎么买?
今天去看戏的时候,跟自己说,今天是自己的。我来买我自己的东西,我来看我想看的戏,我为自己扮美美。我还要好好享受今天,慢慢走,慢慢逛,慢慢看。还有点冲动想要走进G2000看美丽又潮流的OL服装~因为,恨死自己大部分时间奉献给了公司。
可是,平时走快走惯了。结果还是走得很快,根本没有实践到我想要的‘慢慢走’,‘慢慢逛’!!
这一段,写了又删,删了又写。还是决定:删。
超想去看daybreaker的说,据说是吸血鬼的戏。我喜欢耶。可是time square没有耶,klcc也没有耶,呜呜~~
因为今天的电影,激发了原本就对希腊神话的好奇心。所以去了百度,有时间真的要好好坐下来好好了解一番。此外,也迷上了波希米亚的历史,文化,及有关他的服饰潮流~
听着933,突然,好寂寞。
原来我已经脱离一直陪我成长的电台那么久了。听着我不熟悉的声音,这个DJ是谁啊?现在这个时段是开放给听众点歌。也突然的想要点给自己,说些感性的话。哪里知道,让我觉得更加寂寞至谷底:以上点歌简讯服务,暂时不提供给马国听众。靠~
唉,好吧,不写了。反正不懂要写什么了~
在等待戏上映时间的时候,去了kinokuniya.看见一整个柜子都是放几米的小品的时候,真的有点心情突然激动了一下。他又出了一些作品。想说过去的我都还来不及参与,还来不及拥有,还来不及看,来不及摸,他竟然率先推出了2010的第一部作品。
喜欢他的小品,奈何却是好昂贵的一个拥有品。
只能摸,只能看。/_\ 不止呢,又看中了几部外国文学的小说~~erm..怎办好。书名记下了,下次再买。一方面没钱,一方面(我的福尔摩斯第一本,剩下的四分之三都还没看完耶),所以要怎么买?
今天去看戏的时候,跟自己说,今天是自己的。我来买我自己的东西,我来看我想看的戏,我为自己扮美美。我还要好好享受今天,慢慢走,慢慢逛,慢慢看。还有点冲动想要走进G2000看美丽又潮流的OL服装~因为,恨死自己大部分时间奉献给了公司。
可是,平时走快走惯了。结果还是走得很快,根本没有实践到我想要的‘慢慢走’,‘慢慢逛’!!
这一段,写了又删,删了又写。还是决定:删。
超想去看daybreaker的说,据说是吸血鬼的戏。我喜欢耶。可是time square没有耶,klcc也没有耶,呜呜~~
因为今天的电影,激发了原本就对希腊神话的好奇心。所以去了百度,有时间真的要好好坐下来好好了解一番。此外,也迷上了波希米亚的历史,文化,及有关他的服饰潮流~
听着933,突然,好寂寞。
原来我已经脱离一直陪我成长的电台那么久了。听着我不熟悉的声音,这个DJ是谁啊?现在这个时段是开放给听众点歌。也突然的想要点给自己,说些感性的话。哪里知道,让我觉得更加寂寞至谷底:以上点歌简讯服务,暂时不提供给马国听众。靠~
唉,好吧,不写了。反正不懂要写什么了~
Thursday, December 17, 2009
啦啦啦
真好啊,twilight的第二和第三都看完了。哈哈,快吧= = 这个速度也让我有点吃惊呢。
第三集的时候有点讨厌bella的说。因为她原来也爱着Jacob,那个狼人= = 那么我的吸血鬼爱德华怎么办??!!
第四集,刚开始看了第一部。由于有点紧张故事的结尾。我竟然。。。翻倒后半部,来看结尾。。。哈哈哈哈。bella怀了爱德华的孩子,是个女儿。而bella也成为了吸血鬼。哈哈。。
不过现在人在笨珍,没带回来。所以等回到kl的时候再看吧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S.H.E.的Hebe,要单飞了。有点失望的说。因为,我真的很喜欢S.H.E。他们的歌,很好听啊。虽然一直以来也是偏爱hebe & ella。可是想到他们单飞,以后没有好听的女子乐团的歌了。不禁有点伤感的说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那天出发去看twilight的时候,在离time square不远处的红青灯那,有个广播广告的看板。塞着车,闲来无事,看着那个银幕:
World most spoken language:
5. 俄罗斯语
4. Spanish
看板一秒一秒跳着~ 3. Hindi
2. English
英语竟然只排第二??第一呢?
1. Mandarin.
这个时刻,原本沉寂的车子里,伴随着电台为背景声音,我和哥哥两个跳起来一起给彼此一个5!哈哈。真的是想不到哪。
希望某某种族看清事实咯。不要总是顾着自己。不是说不学,而是不要那么注重。请把外语学习的重要性看在英语和华语。是不是啊~~呵呵。挺值得高兴的哪~~
啦啦啦
第三集的时候有点讨厌bella的说。因为她原来也爱着Jacob,那个狼人= = 那么我的吸血鬼爱德华怎么办??!!
第四集,刚开始看了第一部。由于有点紧张故事的结尾。我竟然。。。翻倒后半部,来看结尾。。。哈哈哈哈。bella怀了爱德华的孩子,是个女儿。而bella也成为了吸血鬼。哈哈。。
不过现在人在笨珍,没带回来。所以等回到kl的时候再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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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.H.E.的Hebe,要单飞了。有点失望的说。因为,我真的很喜欢S.H.E。他们的歌,很好听啊。虽然一直以来也是偏爱hebe & ella。可是想到他们单飞,以后没有好听的女子乐团的歌了。不禁有点伤感的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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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出发去看twilight的时候,在离time square不远处的红青灯那,有个广播广告的看板。塞着车,闲来无事,看着那个银幕:
World most spoken language:
5. 俄罗斯语
4. Spanish
看板一秒一秒跳着~ 3. Hindi
2. English
英语竟然只排第二??第一呢?
1. Mandarin.
这个时刻,原本沉寂的车子里,伴随着电台为背景声音,我和哥哥两个跳起来一起给彼此一个5!哈哈。真的是想不到哪。
希望某某种族看清事实咯。不要总是顾着自己。不是说不学,而是不要那么注重。请把外语学习的重要性看在英语和华语。是不是啊~~呵呵。挺值得高兴的哪~~
啦啦啦
Tuesday, December 8, 2009
Twilight
我很厲害,兩天前就看完了twilight,暮光之城那本書~~啊哈哈。
小說當然往往比電影好看多了。而且也詳細很多。跟你們講一個秘密!!吸血鬼是不必呼吸的,哈哈。他們只是自然性的呼吸。啊哈哈。= =
我倒還是第一次接觸西方的愛情小說。如果撇開傲慢與偏見,還有理性與感性,這種涉及兩性課題的小說。
twilight這本書的厚度,可以和哈利波特媲美。不相上下,甚至可以說略比哈利波特第二集還要厚一點tim.
手法是以第一人稱‘我’出發的。而不是旁觀的角度。另一點想說的是,其實這本書的作者。。。原來。。沒有。。什么。。文筆的。。。如果要和哈利波特或者傲慢與偏見比較的話啦。其賣座的我覺得應該不過是那個題材吧。
純屬個人意見,不喜歡的人離開就是。
因為。。作者不像J.k.Rowling那樣,很會敘述,很會描述。twilight作者最厲害的是。。一直重復一樣的。。字眼,例如形容愛德華俊帥的笑容:招牌式的帥氣笑容,露出一口白牙。
整本那么厚的書,在敘述心情的時候,描述愛德華等人的樣子的時候,往往,來來去去,看到的字眼,都是一樣的。。。
所以都還記得很多的。。不像Jane Austin,我看了兩本他的小說,我完全沒有記得的任何字眼。J.K. Rowling的倒是記得很多,甚至寫作方面有時候被她所影響,是因為,他的每一集,我起碼都看了三次= = 啊哈哈,不好意思啦,我愛哈利波特XD
倒是。。twilight。。我只看一次。。。已經。。很記得了。。。
無論怎樣,就要去買接下去的幾集來看了啦,哈哈。人家喜歡吸血鬼~哇咔咔。
最近也在看福爾摩斯,那本Oliver Twist,已經在一旁乏人問津了。不過,打算開始工作后,上手后,會把書帶去公司里看~解悶~像以前在OCBC做的時候一樣。。哇咔咔。。。
小說當然往往比電影好看多了。而且也詳細很多。跟你們講一個秘密!!吸血鬼是不必呼吸的,哈哈。他們只是自然性的呼吸。啊哈哈。= =
我倒還是第一次接觸西方的愛情小說。如果撇開傲慢與偏見,還有理性與感性,這種涉及兩性課題的小說。
twilight這本書的厚度,可以和哈利波特媲美。不相上下,甚至可以說略比哈利波特第二集還要厚一點tim.
手法是以第一人稱‘我’出發的。而不是旁觀的角度。另一點想說的是,其實這本書的作者。。。原來。。沒有。。什么。。文筆的。。。如果要和哈利波特或者傲慢與偏見比較的話啦。其賣座的我覺得應該不過是那個題材吧。
純屬個人意見,不喜歡的人離開就是。
因為。。作者不像J.k.Rowling那樣,很會敘述,很會描述。twilight作者最厲害的是。。一直重復一樣的。。字眼,例如形容愛德華俊帥的笑容:招牌式的帥氣笑容,露出一口白牙。
整本那么厚的書,在敘述心情的時候,描述愛德華等人的樣子的時候,往往,來來去去,看到的字眼,都是一樣的。。。
所以都還記得很多的。。不像Jane Austin,我看了兩本他的小說,我完全沒有記得的任何字眼。J.K. Rowling的倒是記得很多,甚至寫作方面有時候被她所影響,是因為,他的每一集,我起碼都看了三次= = 啊哈哈,不好意思啦,我愛哈利波特XD
倒是。。twilight。。我只看一次。。。已經。。很記得了。。。
無論怎樣,就要去買接下去的幾集來看了啦,哈哈。人家喜歡吸血鬼~哇咔咔。
最近也在看福爾摩斯,那本Oliver Twist,已經在一旁乏人問津了。不過,打算開始工作后,上手后,會把書帶去公司里看~解悶~像以前在OCBC做的時候一樣。。哇咔咔。。。
Sunday, November 29, 2009
净化人心的作品?
昨天,又读完了一本书《模样少年奇幻之旅》。作者是来自巴西里约热内卢的Paulo Coelho。他是这个时代最有影响力的作者之一、小说荣获多项国际大奖等。
这是一本讲述一位牧羊少年,因为喜欢自由喜欢旅行,所以选择从事牧羊。后来连续两次梦见了宝藏,经过了一位老国王(即耶稣,我觉得)的指点,远赴埃及去寻找自己的宝藏。一路上,穿越沙漠,经历了许多,不止找到了自己的宝藏,爱人,最重要的是,那个过程中,学会了很多事。当中也有引述了一些圣经里的故事,来教导读者一些道理
这是本读来看似平静,但是会在你心中悄悄的泛起连番涟漪的小说。
先说说作者:保罗.觉得他的一生,也还经历看蛮多的。也蹲过监狱和精神病院。觉得是充满戏剧性的一生
1947年,出生于里约热内卢 1966—1968年.因性情叛逆被三次送进精神病院 1974年,因反对政治独裁,被投进监狱 1986年,踏上去往圣城圣地亚哥之路.心灵顿悟 1987年,《朝圣》使他名扬巴西 1988年,《牧羊少年奇幻之旅》,以68种语言的版本创造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,畅销160多个国家和地区,以3500万册的销量成为有史以来销售最多的图书之一。
根据百度:
保罗从一个非常普遍的社会现实出发,揭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真理,那就是人要坚持自己的梦想,并勇敢追寻,才能最终获得人生幸福的真谛,并实现自己的梦想。面对人生,他的态度相当积极。在小说中,他通过撒冷王告诉人们,世上最大的谎言就是“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”,“在人生的某个时候,我们失去了对自己生活的掌控,命运主宰了我们的人生”。那时候,理想渐渐被社会现实淹没,只有勇敢的人才能抵抗命运的控制,避免沦为生活的奴仆。他告诉我们,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,那就是你一直期望去做的事情。“当你一心想要某种东西的时候,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。”
关于这点,我只想说,说的永远比做的来的容易。人很难不成为生活的奴隶;现实的生活很难被社会淹没。即使有自己的天命,但那时候,真的全宇宙都会合力帮我实现愿望吗?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,不可能。这些书,这类型的书,之所以会敲击人的心,是因为,我们都不的不向现实低头,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理想,不得不放弃自己喜欢想要做的一切。这些故事,只能弥补我们的遗憾;这种故事,只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幻想的管道。
百度说:
这个故事属于孩子,只有用清澈宁静的孩童眼睛来读,才能读出字里行间的真诚与纯粹。
这个故事属于老人,只有用饱经风雨的老人眼睛来读,才能读文词之间的厚重与沧桑。
所以,不难觉得,这个小说,和《小王子》都很相类似。都需要用一个孩子纯真善良的心来阅读。以前是用孩子的心来读《小王子》的,所以,里面的真谛,想要表达的我都还记得,都能读出他真正的意思。而现在,或许不愿承认,但不得不说,孩子纯真的心不再有。所以,《牧羊少年奇幻之旅》真正想要表达的真诚与纯粹,坦白说,我根本顿悟不出。只老觉得:Paulo 啊 Paulo,说的总比做的容易。要实现梦想岂是如此简单挂在嘴边并且放下一切去实践的?
很喜欢百度百科那里说的一句话:
书读完了,生活继续。 梦想,如果有的话,是悬于生活之外的,就好像那遥不可及的金字塔,隔着荒荒大漠。
如果我还没有遗失我那孩子纯真的心,这故事提出了一个点:幸福的秘密就是去欣赏世界上所有的奇特景观,但不要忘了。。。根本吧。不知道。起码这句话,让我读了一遍又一遍,就是不明白,不要忘了什么?幸福的秘密是欣赏世界的奇妙的同时,不要忘了什么?我悟不出。
故事里的一位炼金术士也说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:活在当下。生命对你来说将会是一场飨宴,一个盛大的庆典,因为生命就在我们活着的每一个当下。 也试过一直去嘴嚼这句话的含义。再来问自己,我有活在当下吗?我有把握当下眼前的一切没?还是,从我指缝中,我自己让它流走了?
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宝藏正在等待着他-- Paulo Coelho.
梦想vs现实?
资料参考:http://baike.baidu.com/view/1802450.html?wtp=tt
这是一本讲述一位牧羊少年,因为喜欢自由喜欢旅行,所以选择从事牧羊。后来连续两次梦见了宝藏,经过了一位老国王(即耶稣,我觉得)的指点,远赴埃及去寻找自己的宝藏。一路上,穿越沙漠,经历了许多,不止找到了自己的宝藏,爱人,最重要的是,那个过程中,学会了很多事。当中也有引述了一些圣经里的故事,来教导读者一些道理
这是本读来看似平静,但是会在你心中悄悄的泛起连番涟漪的小说。
先说说作者:保罗.觉得他的一生,也还经历看蛮多的。也蹲过监狱和精神病院。觉得是充满戏剧性的一生
1947年,出生于里约热内卢 1966—1968年.因性情叛逆被三次送进精神病院 1974年,因反对政治独裁,被投进监狱 1986年,踏上去往圣城圣地亚哥之路.心灵顿悟 1987年,《朝圣》使他名扬巴西 1988年,《牧羊少年奇幻之旅》,以68种语言的版本创造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,畅销160多个国家和地区,以3500万册的销量成为有史以来销售最多的图书之一。
根据百度:
保罗从一个非常普遍的社会现实出发,揭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真理,那就是人要坚持自己的梦想,并勇敢追寻,才能最终获得人生幸福的真谛,并实现自己的梦想。面对人生,他的态度相当积极。在小说中,他通过撒冷王告诉人们,世上最大的谎言就是“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”,“在人生的某个时候,我们失去了对自己生活的掌控,命运主宰了我们的人生”。那时候,理想渐渐被社会现实淹没,只有勇敢的人才能抵抗命运的控制,避免沦为生活的奴仆。他告诉我们,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,那就是你一直期望去做的事情。“当你一心想要某种东西的时候,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。”
关于这点,我只想说,说的永远比做的来的容易。人很难不成为生活的奴隶;现实的生活很难被社会淹没。即使有自己的天命,但那时候,真的全宇宙都会合力帮我实现愿望吗?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,不可能。这些书,这类型的书,之所以会敲击人的心,是因为,我们都不的不向现实低头,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理想,不得不放弃自己喜欢想要做的一切。这些故事,只能弥补我们的遗憾;这种故事,只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幻想的管道。
百度说:
这个故事属于孩子,只有用清澈宁静的孩童眼睛来读,才能读出字里行间的真诚与纯粹。
这个故事属于老人,只有用饱经风雨的老人眼睛来读,才能读文词之间的厚重与沧桑。
所以,不难觉得,这个小说,和《小王子》都很相类似。都需要用一个孩子纯真善良的心来阅读。以前是用孩子的心来读《小王子》的,所以,里面的真谛,想要表达的我都还记得,都能读出他真正的意思。而现在,或许不愿承认,但不得不说,孩子纯真的心不再有。所以,《牧羊少年奇幻之旅》真正想要表达的真诚与纯粹,坦白说,我根本顿悟不出。只老觉得:Paulo 啊 Paulo,说的总比做的容易。要实现梦想岂是如此简单挂在嘴边并且放下一切去实践的?
很喜欢百度百科那里说的一句话:
书读完了,生活继续。 梦想,如果有的话,是悬于生活之外的,就好像那遥不可及的金字塔,隔着荒荒大漠。
如果我还没有遗失我那孩子纯真的心,这故事提出了一个点:幸福的秘密就是去欣赏世界上所有的奇特景观,但不要忘了。。。根本吧。不知道。起码这句话,让我读了一遍又一遍,就是不明白,不要忘了什么?幸福的秘密是欣赏世界的奇妙的同时,不要忘了什么?我悟不出。
故事里的一位炼金术士也说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:活在当下。生命对你来说将会是一场飨宴,一个盛大的庆典,因为生命就在我们活着的每一个当下。 也试过一直去嘴嚼这句话的含义。再来问自己,我有活在当下吗?我有把握当下眼前的一切没?还是,从我指缝中,我自己让它流走了?
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宝藏正在等待着他-- Paulo Coelho.
梦想vs现实?
资料参考:http://baike.baidu.com/view/1802450.html?wtp=tt
Tuesday, November 24, 2009
血颂
在笨珍的那几天,看了一本在书香买的《血颂》。实则看了四分之三,还有剩下几页没有看完。因为,它还真的是有点考验读者的耐性。
这是一本吸血鬼史诗的现代文学小说。之所以会买这本书,无疑是被那美丽的书名所吸引:血颂。何谓血颂?即使看了四分之三多,也没有理出个头绪来。或许自己的程度真的有待进步。又或者,是因为,《血颂》是赖斯(作者)的吸血鬼史诗著作系列当中的第六本= =
哈哈哈不好意思啦。因为是被《血颂》这两个字吸引嘛。。。就忽略了前面的几本。忽略了或许是一个故事有连贯性的:p
安妮·赖斯(Anne Rice),吸及血鬼之母,抑或是一个笔名,一个古老幽暗世界的面具。赖斯以18世纪末的新奥尔良的时空背景为叙事原点,上下挪移,横越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混乱失序、中世纪的阴沉动荡、罗马时代的狂欢飨宴,直逼古埃及王朝的残酷壮丽全景,编织出一幅纵横历史,上至远古,下至20世纪末的群魔绣帷,承载了超自然国度的奢靡、绝望与狂梦(百度)。
是的,通过她的作品,对于中世纪的欧洲的一些文化历史背景知识是增加了不少。也不的不佩服赖斯对历史知识的全面把握,以及对传说和神话故事饱含激情和想象的挖掘《环球邮报》。
其实一直以来,都还蛮钟情于吸血鬼那种跨世纪的永恒且凄凉的爱情故事。所以,当然,也买了twilight暮光之城,只是还没有开封罢了。
有点过于期待《血颂》,想要在里面看到有关吸血鬼那见不得光的凄惨生活,穿越数世纪的寂寞,看着人世间的变化的哀凉。当然,多少无可避免的这本书里有触及以上几点,不过不够深入,无法满足我那对吸血鬼的故事的渴望。
说他考验读者的耐性是因为,它不像《魔戒》般,虽然故事沉闷,但是高潮一旦来到会让你丢不开书本。相反地,《血颂》,故事情节不紧凑,还有点慢的说。看着主角吸血鬼莱斯特缓缓道来这数世纪以来怎样怎样;和这个家庭的纠葛;对某个女人的渴望等。
慢慢的看下去,会不知觉的打起瞌睡来,甚至闷到阁上书本。
觉得大部分是因为我没有读过这系列的前面几集吧。直接跳过,对莱斯特这个吸血鬼的一切都不了解。
是的,有机会,我会去购买整齐的一系列。
安妮·赖斯(Anne Rice),吸及血鬼之母, 代表作有:《夜访吸血鬼》、《吸血鬼莱斯特》、《吸血鬼女王》、《肉体窃贼》、《布莱克伍德庄园》、《血颂》。
我是吸血鬼莱斯特,是有史以来最强悍、最受人喜爱的吸血鬼,不可思议、引人瞩目,我已有两百岁,不过我的容貌及体型却被定格在一名二十一岁的男性,你会为之疯狂——当然这只是或许。我足智多谋,而且魅力无法抵挡。死亡、疾病、时间、重力,这些对我来说都毫无意义。
这是一本吸血鬼史诗的现代文学小说。之所以会买这本书,无疑是被那美丽的书名所吸引:血颂。何谓血颂?即使看了四分之三多,也没有理出个头绪来。或许自己的程度真的有待进步。又或者,是因为,《血颂》是赖斯(作者)的吸血鬼史诗著作系列当中的第六本= =
哈哈哈不好意思啦。因为是被《血颂》这两个字吸引嘛。。。就忽略了前面的几本。忽略了或许是一个故事有连贯性的:p
安妮·赖斯(Anne Rice),吸及血鬼之母,抑或是一个笔名,一个古老幽暗世界的面具。赖斯以18世纪末的新奥尔良的时空背景为叙事原点,上下挪移,横越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混乱失序、中世纪的阴沉动荡、罗马时代的狂欢飨宴,直逼古埃及王朝的残酷壮丽全景,编织出一幅纵横历史,上至远古,下至20世纪末的群魔绣帷,承载了超自然国度的奢靡、绝望与狂梦(百度)。
是的,通过她的作品,对于中世纪的欧洲的一些文化历史背景知识是增加了不少。也不的不佩服赖斯对历史知识的全面把握,以及对传说和神话故事饱含激情和想象的挖掘《环球邮报》。
其实一直以来,都还蛮钟情于吸血鬼那种跨世纪的永恒且凄凉的爱情故事。所以,当然,也买了twilight暮光之城,只是还没有开封罢了。
有点过于期待《血颂》,想要在里面看到有关吸血鬼那见不得光的凄惨生活,穿越数世纪的寂寞,看着人世间的变化的哀凉。当然,多少无可避免的这本书里有触及以上几点,不过不够深入,无法满足我那对吸血鬼的故事的渴望。
说他考验读者的耐性是因为,它不像《魔戒》般,虽然故事沉闷,但是高潮一旦来到会让你丢不开书本。相反地,《血颂》,故事情节不紧凑,还有点慢的说。看着主角吸血鬼莱斯特缓缓道来这数世纪以来怎样怎样;和这个家庭的纠葛;对某个女人的渴望等。
慢慢的看下去,会不知觉的打起瞌睡来,甚至闷到阁上书本。
觉得大部分是因为我没有读过这系列的前面几集吧。直接跳过,对莱斯特这个吸血鬼的一切都不了解。
是的,有机会,我会去购买整齐的一系列。
安妮·赖斯(Anne Rice),吸及血鬼之母, 代表作有:《夜访吸血鬼》、《吸血鬼莱斯特》、《吸血鬼女王》、《肉体窃贼》、《布莱克伍德庄园》、《血颂》。
我是吸血鬼莱斯特,是有史以来最强悍、最受人喜爱的吸血鬼,不可思议、引人瞩目,我已有两百岁,不过我的容貌及体型却被定格在一名二十一岁的男性,你会为之疯狂——当然这只是或许。我足智多谋,而且魅力无法抵挡。死亡、疾病、时间、重力,这些对我来说都毫无意义。
Friday, November 20, 2009
书香
回国后,最令我雀跃不已的,莫过于即将来临的书香国际中文书展。
奈何,这一届的,我不打算去了。。。。唉~
自从有了书香,家里的书除了增加还是增加。而且还是增加到自己看不完的那种,哈哈。没办法,人家爱书~~*shy*
不外乎这个时候,书香所卖的书会多少会便宜点。这个时候当然是把货都扫回家的时候了啦,哇咔咔。
这次的书香,在绿野仙踪举行。除了我不知道它在哪里之外,我不出席这一次的书香不外乎:我没钱。。。
没钱买,就不能去了啊。看到了那么那么多的书,即使兴奋即使看得眼花缭乱,还是不能买。所以。。。就干脆,不去好了。= =
别忘了哦爱书之人,除了有爱看的书之外,还有一些风云人物的讲座哦。
第十一届书香国际中文书展,2009年11月20日至29日~~为期一星期以上。。。
奈何,这一届的,我不打算去了。。。。唉~
自从有了书香,家里的书除了增加还是增加。而且还是增加到自己看不完的那种,哈哈。没办法,人家爱书~~*shy*
不外乎这个时候,书香所卖的书会多少会便宜点。这个时候当然是把货都扫回家的时候了啦,哇咔咔。
这次的书香,在绿野仙踪举行。除了我不知道它在哪里之外,我不出席这一次的书香不外乎:我没钱。。。
没钱买,就不能去了啊。看到了那么那么多的书,即使兴奋即使看得眼花缭乱,还是不能买。所以。。。就干脆,不去好了。= =
别忘了哦爱书之人,除了有爱看的书之外,还有一些风云人物的讲座哦。
第十一届书香国际中文书展,2009年11月20日至29日~~为期一星期以上。。。
Wednesday, November 11, 2009
Paris Mon Amour思慕巴黎
最近,刚看完了一本书.是个用文字和图片述说作者在巴黎生活的种种:
圣杰曼的佩(St-Germain-des-Pres)-丝慕巴黎第二话.作者是来自台湾,但是在东京生活的郭正佩.
只能说,看了这部书,除了让我多点认识巴黎之外,更加的让我思念巴黎.
虽然对巴黎认识实在是不深;在那里的日子也不过短短的三天两夜;而且也是让我们穷到破产到没办法再破产的地方.但是巴黎的美深烙我心深处;我不了解的巴黎对我来说越是神秘.
2003年,作者不知打哪来的冲动想回到巴黎,在极短的时间内搞定一切,然后在巴黎租了个很小的单位,在那里度过了六个星期的夏天.她对巴黎的认识以及想念,还有她在那里六个星期的点滴,都透过她那美丽的文字和能说话的图片,都集中在这本书里.而且还是第二话.
我追踪的部落里,也放了作者的部落网址.
作者始终都是比我们有钱少少的人.虽然看她书里总是在说如何的没有钱,如何的在某种事物和金钱上的挣扎等等,还是可以吃到几十欧元的一餐.即使去到了Normandy,诺曼底也是如此.有点羡慕,偶尔会觉得,怎么和我们曾经的旅程比..哈哈..
有好多文字,深深触动我的心.每每看到让我感触很深的时候,都会阁上书本,静静的发呆,细想在巴黎的一切.回味在那里吃的食物;回忆那里的空气;追溯回那石子路,那重型机车,巴黎人穿的大衣,还有那露天红色丝绒藤椅咖啡厅...
这一切是多么的美好.
再加上这是本华文繁体字,我觉得,从这本书认识到的巴黎,是更加的有味道.
Ernest Hemingway: If you are lucky enough to have lived in Paris as a young man, then wherever you go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it stays with you, for Paris is a moveable feast. 是的,虽然我只在那栋看来有好久的历史的小宿舍里住了三天两夜,但是我相信,就像海明威说的,不论你渠道哪里,巴黎始终是会跟着你,在你脑海里,心里.他不只是流动的飨宴,更是个难忘的飨宴.
I can't tell you how much I miss Paris (Edith Piaf).
当然,I can't tell you how much I miss Liverpool and London (Kwek, 2009).
圣杰曼的佩(St-Germain-des-Pres)-丝慕巴黎第二话.作者是来自台湾,但是在东京生活的郭正佩.
只能说,看了这部书,除了让我多点认识巴黎之外,更加的让我思念巴黎.
虽然对巴黎认识实在是不深;在那里的日子也不过短短的三天两夜;而且也是让我们穷到破产到没办法再破产的地方.但是巴黎的美深烙我心深处;我不了解的巴黎对我来说越是神秘.
2003年,作者不知打哪来的冲动想回到巴黎,在极短的时间内搞定一切,然后在巴黎租了个很小的单位,在那里度过了六个星期的夏天.她对巴黎的认识以及想念,还有她在那里六个星期的点滴,都透过她那美丽的文字和能说话的图片,都集中在这本书里.而且还是第二话.
我追踪的部落里,也放了作者的部落网址.
作者始终都是比我们有钱少少的人.虽然看她书里总是在说如何的没有钱,如何的在某种事物和金钱上的挣扎等等,还是可以吃到几十欧元的一餐.即使去到了Normandy,诺曼底也是如此.有点羡慕,偶尔会觉得,怎么和我们曾经的旅程比..哈哈..
有好多文字,深深触动我的心.每每看到让我感触很深的时候,都会阁上书本,静静的发呆,细想在巴黎的一切.回味在那里吃的食物;回忆那里的空气;追溯回那石子路,那重型机车,巴黎人穿的大衣,还有那露天红色丝绒藤椅咖啡厅...
这一切是多么的美好.
再加上这是本华文繁体字,我觉得,从这本书认识到的巴黎,是更加的有味道.
Ernest Hemingway: If you are lucky enough to have lived in Paris as a young man, then wherever you go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it stays with you, for Paris is a moveable feast. 是的,虽然我只在那栋看来有好久的历史的小宿舍里住了三天两夜,但是我相信,就像海明威说的,不论你渠道哪里,巴黎始终是会跟着你,在你脑海里,心里.他不只是流动的飨宴,更是个难忘的飨宴.
I can't tell you how much I miss Paris (Edith Piaf).
当然,I can't tell you how much I miss Liverpool and London (Kwek, 2009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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